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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4年部分节假日放假安排通知

更新时间:2013-12-12      浏览次数:2343

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4年部分节假日放假安排通知

  经国务院批准,现将2014年元旦、春节、清明节、劳动节、端午节、中秋节和国庆节放假调休日期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。

  一、元旦:11日放假1天。

  二、春节:131日至26日放假调休,共7天。126日(星期日)、28日(星期六)上班。

  三、清明节:45日放假,47日(星期一)补休。

  四、劳动节:51日至3日放假调休,共3天。54日(星期日)上班。

  五、端午节:62日放假,与周末连休。

  六、中秋节:98日放假,与周末连休。

  七、国庆节:101日至7日放假调休,共7天。928日(星期日)、1011日(星期六)上班。

 (来源:中央政府门户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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